各县(市、区)畜牧兽医局:
为提高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饲养管理水平,实现对规模养殖场的长效管理,我市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 “三元合一”星级管理工作已作出系统部署,并下发了《金华市规模猪场星级评定办法》、《金华市规模猪场星级评定评分细则》等相关制度。经过半年多的努力,部分规模猪场已达到星级评定标准。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,经研究,决定开展规模猪星级评定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市畜牧兽医局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分两次受理各县(市、区)三星级以上评定申请,材料受理日期为每年6月1日-6月30日和11月1日-11月30日。
二、考核评定及授牌
请各单位根据《金华市规模猪场星级评定办法》和《金华市规模猪场星级评定评分细则》的规定,认真组织对规模猪场的星级评定工作。一星和二星级由各县(市、区)畜牧兽医局自主评定,由市畜牧兽医局授牌;三星级及以上由各县(市、区)畜牧兽医局进行初审,并经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畜牧兽医局考核通过后,由市畜牧兽医局授牌。
三、评定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模猪场星级评定活动,严格评定标准,认真抓好落实。同时,注重与《畜牧法》、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宣传教育相结合,发挥星级规模猪场典型示范作用,为营造良好的畜牧业发展环境作出贡献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材料一式三份,包括星级规模养殖场申请表、规模猪场星级评定评分表、工作总结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、相关证明及图片。电子材料通过农民信箱报送至我局办公室。
联系人:蒋黎莉, 电话:82050116。
附件:金华市星级规模养殖场申请表
二00九年六月八日
附件:
金华市星级规模养殖场申请表
申请验收单位:
负 责 人:
申请验收日期:
金华市畜牧兽医局
二OO九年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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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验收单位 |
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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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区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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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 责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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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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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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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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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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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生猪 2、奶牛 3、家禽 4其它 |
存栏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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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星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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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五星级 2、四星级 3、三星级 4、二星级 5、一星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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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理由及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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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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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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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
牧
兽
医
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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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 |
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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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
家
现
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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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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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长签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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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
医
局
认
定
意
见 |
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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